阿里云备案核验单【下载】
尊敬的网站建设用户:
您好!
根据工信部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升级的要求,为配合国家贯彻落实“关于加强互联网基础管理、净化网络环境、促进行业发展,进一步向网站主办者提供更加便捷、高效的网站备案服务,提高网站备案工作效率”的总体要求。中国阿里云将于工信部二期升级改造ICP网站备案系统升级期间,启动最新研发的“ICP网站代备案管理系统”与工信部二期升级改造ICP网站备案系统对接升级工作。
网站主办者将通过新系统提交网站备案申请,办理网站备案业务
中国阿里云网站备案流程图详解:
网站备案新系统启动后,提示相关资料如下,请网站建设客户提前准备好,以免耽误您网站开通时间!
网站备案真实性校验备案资料如下:
- 网站负责人的半身正面免冠照片(800*600像素,带幕布背景,见样例);
- 网站负责人证件(原件拍照或扫描成图片上传),当所提供的有效证件为身份证时,一份扫描件中需包括身份证的正、反两面;
- 主办者证件(原件拍照或扫描成图片上传)(单位用户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)
- 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》需填写网站主办者相关信息及签字(请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),原件拍照或扫描成图片后上传;中国阿里云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》下载,图片另存 请完全按照中国阿里云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》填写样本【点击查看】进行填写
- 《信息安全管理协议》需填写甲方相关信息及签字(请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),单位需盖章,原件拍照或扫描؛ 阿里云《信息安全管理协议》点击下载
- 备案文档附件及样例【点击图片放大浏览另存下载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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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
由于通管局要求,主办单位所属区域为江西、黑龙江、山东、天津、内蒙古、江苏、云南、河南、浙江、陕西、甘肃、宁夏回族自治区地区的用户:
1、除在线上传资料外,必须同时邮寄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》的原件(一式两份)至(阿里云/新网/新网互联);
邮寄资料说明: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》的原件,一式两份,需填写网站主办者相关信息及签字(请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);
2、(阿里云/新网/新网互联)接收到您的邮寄资料后提交至通管局,待通管局接收后开始进行审核。
3、邮寄资料需要一定时间,因此您的审核时间会有所延长,请您耐心等候等。
为加快您的审核进度,请以上地区用户严格按要求填写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》,尽快将原件提交资料至服务器提供商。
工信部备案咨询电话 010-664111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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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条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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